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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新修改的国徽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徽图案标准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

  • 下列机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

下列机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四)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 网站使用的国徽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网站使用的国徽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国徽法

来源:央视新闻、共青团中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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